今年的5月15日是第三十二次全國助殘日。我國《殘疾人保障法》規定:每年五月第三個星期日為“全國助殘日”。今年助殘日的主題是“促進殘疾人就業,保障殘疾人權益”。這這個日子前后,我市與各兄弟省市一樣,各級各相關部門紛紛開展了幫扶殘疾人的活動,讓殘疾人在同一片藍天下共享溫暖。
殘疾人是社會大家庭的平等成員,是社會經濟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。對于這樣一個特殊、困難的社會群體,全社會對待他們的態度,體現出了社會文明程度,折射出了地方人文關懷溫度。不過需要看到的是,就社會層面來說,“全國助殘日”往往像突擊式活動,扶殘助殘搞得像一陣風似的,來得快,去得也快,殘疾人也就在這一天站在舞臺中央。
筆者認為,扶殘助殘不該只在助殘日,而是要在平時,在一年365天的每一天。對于相關部門、企事業單位、社會各界人士來說,要將扶殘助殘當成一種長期的自覺行動。要實現這樣的目標,扶殘助殘必須制度化,因為制度化是常態化的基礎,有制度化才有常態化。扶殘助殘要常態化,政府相關部門要出臺可操作性強、目標具體明確的地方細則,推動扶殘助殘不斷呈現新氣象,不斷顯現新成效。
希望通過助殘制度化,讓我們的關心、謙讓和幫助能始終溫暖周邊的殘疾人士,而千萬別讓我們的幫助,只停留在助殘日這一天。(吉星)